来源:证券之星
2023-08-10 17:49:20
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
对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
【资料图】
的事前认可意见
一、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事前认可声明
我们接获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(简称“公司”)关于非公开发
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:
根据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》
、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》
及《公司章程》等文件的有关规定,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,对公
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进行了阅读,就有关问题向其他董
事和董事局秘书进行了询问,并就该关联交易的公平合理性作了认真
审核,我们依据各自认为已经获得的足够的信息及我们的专业知识,
对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作出独立判断。我们认为该方案符合国家
法律法规和《公司章程》的规定,符合公司的利益,不会损害公司中
小股东的利益。我们认可并同意提交董事局会议审议。
二、关于 2023 年度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声明
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,对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
(特殊普通合伙)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
计机构的相关资料进行了审阅,就有关问题向董事局秘书及财务总监
进行了询问。我们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具备
足够的独立性、专业胜任能力、投资者保护能力,诚信状况良好,为
公司出具的 2022 年度审计报告客观、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
和经营成果,我们同意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
伙)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,并同意提交董
事局会议审议。
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
独 立 董 事
二〇二三年八月一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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